5月1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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