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消息(邵忱)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信息,9月5日,北京知乎网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原告知乎网技术公司诉称,2020年,其与被告江苏苏宁公司签订品牌框架合同,向被告公司提供广告发布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知乎网技术公司按要求完成项目排期并发布,但江苏苏宁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江苏苏宁公司对欠付的广告费本金金额没有异议,但不同意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诉讼费等。
法院认为,江苏苏宁公司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双方在框架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故支持江苏苏宁公司赔偿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苏宁公司向知乎网技术公司支付广告费100.1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律师费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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