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金圆股份(000546.SZ)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0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能源”)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燕、柳拓、加布(以下合称“目标公司股东”)、公司西藏阿里锂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锂源矿业”)及其全资子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目标公司股东持有锂源矿业100.00%的股权,并有意向出售其持有目标公司的60.00%股权给金圆新能源。
公告显示,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4.10%的股权,刘燕持有目标公司23.40%的股权,柳拓持有目标公司22.50%的股权,加布持有目标公司10.00%的股权。
锂源矿业拥有两个盐湖采矿权,分别是改则县查波错盐湖采矿权和革吉县捌千错盐湖采矿权,由于前者因处于西藏羌塘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目前锂源矿业正在申请调出保护区,并承诺该采矿权完善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金源新能源。因此,本次交易仅限革吉县捌千错盐湖采矿权权益。
根据公告,锂源矿业委托地质勘查院对该盐湖进行了生产补充勘探,初步计算LiCl(氯化锂)资源量地表约有11.92万吨,地下有4.86万吨,共计约16万吨;初步计算评估值约为13亿元,评估值的8.5折为本次交易的价格依据,约为11.05亿元。
此外,双方还达成特别约定,即锂源矿业采矿规模不低于8000吨/年碳酸锂(当量);已备案的LiCl总储量10.81万吨已办理采矿权证;当锂源矿业碳酸锂(当量)实际开采量超过8000吨/年时,金圆新能源同意继续收购剩余的40%股权。在此基础上,金圆新能源同意向交易双方共管账户支付投资意向金30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能够加大锂资源的权益储备,加快实现碳酸锂的量产。本次合作有利于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业务的战略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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