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案败诉后,特斯拉起诉胜诉车主侵犯名誉权索赔505万

9月26日车主韩某在其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表示:特斯拉方面近期以自己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合计索赔50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9月16日,全国首例特斯拉“退一赔三”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构成销售欺诈,驳回上诉,退赔车主韩某共计151万余元。

资料显示,2019年5月底,车主韩某在特斯拉官网购买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车,型号为ModelS,P85轿车,购买时看到官方网站承诺信息“无重大事故,无结构性损伤,无水泡火烧,200多项全车检测,车况良好”等信息,于销售的沟通过程中再次确认车况信息,得到销售一致答复。

2019年8月24晚,车主韩某的车在正常行驶中时,瞬间瘫痪,屏幕跳出五个故障码,提示“车辆无法重新启动”“车辆正在关闭”等,届时车辆的刹车,电门完全瘫痪,车主靠着些许余速把车溜停到应急车道并拨打特斯拉救援电话,凌晨车辆被拖至特斯拉服务中心。

车主韩某认为车辆如此故障会直接威胁生命安全,遂提出退换车辆请求,被拒绝。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介入调解后,特斯拉仍不同意退换车辆。

随后,车主韩某个人委托本地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全车检测,并发现车辆后侧围板存在切割焊接痕迹,属于事故车。鉴定报告到手之后,车主以此继续请求特斯拉退换车辆,被拒绝。随后车主韩某启动司法程序,将特斯拉诉之于法庭。

2020年一审判决结果是特斯拉需向该车主“退一赔三”,但特斯拉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选择上诉。9月17日,二审判决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9月27日,车主韩某继续发微博称,特斯拉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个人银行卡号均被冻结,无法进行使用;此外,欺诈案涉案车辆按照二审判决,应当撤销合同退还车款并赔偿,至今不但没有过户成功,反倒在本人名下遭到法院查封,直接导致欺诈案判决无法继续执行。了解事实之后,法院于今早紧急进行解除查封。

企查查APP显示,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晓彤(XIAOTONG ZHU),公司由特斯拉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企查查显示,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109条,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据起诉书显示,原告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均为特斯拉公司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负责人朱晓彤;被告为车主韩某,即此前“特斯拉退一赔三案”中的原告方。特斯拉方面有四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的所有侵权内容以及与侵权内容有关的所有评论和回复;二是判令韩潮在个人微博向两名原告置顶30日赔礼道歉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声明;三是判令韩潮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承担二原告的合理维权支出5万元,合计索赔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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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退一赔三”案败诉后,特斯拉起诉胜诉车主侵犯名誉权索赔505万
车主韩某表示:特斯拉方面近期以自己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合计索赔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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