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密格:公司因未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6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欧密格(832059.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在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密闭空间中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具体情况如下:

据悉,产线在支架类LED光电管项目点胶工段和贴片类LED光电管项目酒精清洗工段生产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生产活动在密闭车间中进行,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最终,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及处罚结果,欧密格称,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运行管理,积极整改,及时安装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同时,已在相应工段加装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公开资料显示,欧密格于2015年3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光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器件、液晶模组、集成电路、LED显屏、LED照明设备、平板触摸屏、线束及车灯研发、制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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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欧密格:公司因未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欧密格(832059.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在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密闭空间中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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