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了解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财险)昨日发布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中华财险原第二大股东中融新大集团持有的6.63%股权,分别以物抵债于申请执行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被执行人中融新大集团持有的中华联合财险114000万股股权中,有97109万股被以物抵债于申请执行人。变更后,中融新大集团对中华财险持股数量从11.40亿股降至1.69亿股,股权比例从7.7869%降至1.1538%。
以物抵债后,长春发展农商行、吉林农安农商行、吉林双阳农商行分别进入中华财险股东名单,持有股份分别为6.33亿股、1.69亿股、1.69亿股,占比分别为4.3260%、1.1536%、1.1536%。
公告显示,上述股东变更事项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财险始创于1986年7月15日,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2006年6月,改制设立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华财险注册资本金为146.4亿元人民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24%,市场规模位居国内财险市场第五,农险业务规模稳居全国第二。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