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企业冒用抖音商标从事商业活动 被法院判赔180万

7月29日消息,7月20日,浙江杭州的一家公司被法院判决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此次判决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对“抖音”字样、抖音图形标识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被告为杭州微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微赢公司”),及控股股东张某。微赢公司开设了大量线上、线下课程,为抖音用户进行市场营销、视频制作方面的培训。

2019年初,抖音发现微赢公司未经许可,在日常运营和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抖音商标。例如,该公司在线上、线下开展“抖音训练营”“抖音IP星计划”等商业培训,课程介绍、宣传文案中含有大量“抖音”字样及抖音图形商标标识;在相关线下活动现场,该公司制作的海报、背板、宣传视频中也含有“抖音”字样或抖音图形商标标识。

为了提升知名度,微赢公司还以“抖老大”“抖音商学院”“抖音星教官”等名称从事商业活动。这让许多用户产生误解,以为活动与抖音官方有关,并因此购买了该公司的课程或与该公司达成合作。

2019年10月,抖音向杭州市下城区法院起诉微赢公司及张某。下城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此后,微赢公司及张某上诉,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1-07-29
杭州一企业冒用抖音商标从事商业活动 被法院判赔180万
【TechWeb】7月29日消息,7月20日,浙江杭州的一家公司被法院判决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抖音经济损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