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了解到,A股公司金牛化工(600722.SH)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金牛化工定增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3亿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89亿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冀中新材料增资并投资于其“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作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金牛化工与冀中能源(000937)、冀中新材料于7月9日就本次增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约定金牛化工拟以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及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冀中新材料进行增资,取得其增资后不低于51%的股权并实现对冀中新材料的控股。本次增资最终增资金额在本次增资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各方届时签署协议确定。
需说明的是,冀中能源同时为金牛化工和本次增资的目标公司冀中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及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冀中新材料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7.1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玻璃钢制品、粉料、包装材料的加工、销售等。冀中新材料主营直接纱、短切纤维及合股纱等各种品类玻纤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
财务数据方面,2020年度冀中新材料净利润-209.33万元,营业收入未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冀中新材料营收6530.29万元,净利润1241.23万元。
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金牛化工表示,“在公司原甲醇主营业务基础上,进入玻璃纤维行业,培育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在公司完成对冀中新材料的增资控股之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业务范围新增玻纤生产销售业务,募投项目的建成将成为未来全面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为未来业务提供了新的增长点。随着玻纤行业的不断发展,冀中新材料的业务将保持良性发展态势,公司盈利能力将增强。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