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又见分拆上市!
6月29日, 了解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的科创板IPO申请已于6月28日获上交所受理。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晶科能源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全球知名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公司现阶段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太阳能光伏产品。
图片来源:晶科能源招股书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至2020年,晶科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5.09亿元、294.90亿元、336.6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4亿元、13.81亿元、10.42亿元。
拟募资60亿元,光伏巨头谋求分拆上市
晶科能源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36.60亿元,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结合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对应的估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近期估值情况,基于对公司市值的预先评估,预计公司上市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四)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据了解,晶科能源的母公司为Jinko Sola rHolding Co.,Ltd.(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0年5月美国纽交所上市。截至6月28日收盘,晶科能源(JKS)收报52.85美元/股,总市值达25.20亿美元。
2020年10月,晶科能源完成一轮股权融资计划,分拆子公司江西晶科(现称“晶科能源”)业务拟A股上市。
本次科创板IPO,晶科能源拟募集资金为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图片来源:晶科能源招股书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科能源投资持有晶科能源586,207.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2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共同构成晶科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李仙德与李仙华系兄弟关系,陈康平系李仙德配偶的兄弟。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同意各方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行动,如经各方充分磋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李仙德的意见为准,三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图片来源:晶科能源招股书
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高等存隐忧
对于此次科创板IPO,晶科能源坦言存在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伏行业拥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近些年发展迅速,各大光伏企业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具备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以东南亚为代表的海外区域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维护既有的销售渠道并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下滑或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20年,光伏产业链中硅料、玻璃、EVA胶膜等原辅料环节出现较为严重的供需紧张情况。硅料因受到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以及扩产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2020年下半年以来硅料价格呈持续上升趋势;EVA胶膜因防疫物资需求暴涨而扩产受阻,下半年价格迅速上升;光伏玻璃因下半年需求集中爆发,出现较大供给缺口,市场价格也出现明显上涨。
此外,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大宗商品呈现加速上涨的特点,特别是铜、铝、白银等,疫情重塑了全球大宗商品供需,弱美元对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支撑,企业补库存需求支撑大宗走强。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库存管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已经在马来西亚和美国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集中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
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则公司将面临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失去控制权的风险
截至2021年3月31日,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持有晶科能源控股18.17%的表决权,并通过晶科能源投资持有公司73.28%的表决权。截至2021年3月31日,晶科能源控股存在总额为6,925.00万美元的可转债尚未转股,及452,736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假设上述可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19.20美元/ADS转换为晶科能源控股的股票且上述期权全部行权,则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持有晶科能源控股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稀释至16.85%。
晶科能源控股系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若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晶科能源控股股票,或者第三方发起收购,则晶科能源控股可能面临控制权转移的情况,进而影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7.25%、79.94%和75.24%,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
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新生产基地的投入,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公司的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比率分别为0.98倍、1.02倍和1.1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8倍、0.85倍和0.88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从银行获得较好的信用支持,但相应信用支持亦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晶科能源控股提供担保。但若未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及汇兑损益风险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85.57亿元、244.60亿元和273.8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50%、83.50%和82.51%。
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波动的情形,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2020年,公司外汇汇兑产生的收益为-34,170.24万元,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为-1.25%,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3%。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可能对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及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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