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29.66万元货款!京华新材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月23日, 了解到,新三板公司京华新材(836134.NQ)于近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如下:

一,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广汉市恒达纸管厂货款296648元及资金利息(以2966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8月3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广汉市恒达纸管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3032元,由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广汉市恒达纸管厂已预交,其自愿同意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履行中直接向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华新材称,控股子公司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正积极解决,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据悉,京华新材于2016年3月1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水性环保表面保护新材料产品、无尘产品以及提供各类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的表面保护解决方案。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1-06-23
拖欠29.66万元货款!京华新材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京华新材(836134.NQ)于近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