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了解到,科创板公司南微医学(688029.SH)披露关于德国专利诉讼进展的公告。
德国时间2018年11月20日,BostonScientificLimited(波科有限)以所销售的SureClip(止血夹)侵犯其专利为由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对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Micro-Tech Europe GmbH(简称“MTE”)和SHANGHAIINTERNATIONAL HOLDING CORP.GMBH (EUROPE)(公司欧盟代表)提起诉讼。根据起诉状,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止血夹产品侵犯了其EP1328199B1号专利以及EP3023061B1号专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预计涉案价值为200万欧元(每个专利100万欧元)。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出具的关于被告为MTE及公司欧盟代表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其中关于EP1328199B1号专利一审判决继续审理;关于EP3023061B1专利一审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公司随即就EP3023061B1专利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洲全资子公司MTE涉及专利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020年5月28日,公司收到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经国际送达方式送达至公司的关于原告波科有限起诉公司在德国境内提供和销售SureClip(止血夹)侵犯了原告EP1328199B1号专利以及EP3023061B1号专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的起诉状。该案件于2018年11月26日由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立案,按《海牙送达公约》经国际送达方式送达公司。该案与原告起诉MTE及公司欧盟代表专利侵权案件为同一案件。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1年5月4日,公司收到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出具的关于EP3023061B1专利的二审判决,判决驳回MTE对EP3023061B1专利一审判决的上诉。
2021年6月18日,公司收到MTE代理律师转交的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出具的三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内容如下:
(一)关于MTE及公司欧盟代表为被告的EP1328199B1号专利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判决被告:(1)停止在德国销售涉诉止血夹。(2)向原告提供自2018年6月6日以来的被告销售涉诉止血夹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自2018年7月6日起的交货、报价、生产成本、利润等信息。
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自2018年7月6日起的侵权损失并召回或销毁在德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涉案医疗器械。
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4、本判决通过原告提供担保才具有临时执行力。关于停止销售、召回和销毁的执行担保金额为70万欧元;关于提供销售相关信息的执行担保金额为10万欧元;关于承担诉讼费用的申请,需提供相应待执行金额的120%的担保。
5、争议金额确定为100万欧元。
(二)关于公司为被告的EP1328199B1号专利一审判决书,除争议金额调整为50万欧元,并且关于停止销售、召回和销毁的执行担保金额从70万欧元下调为40万欧元外,判决内容与以上关于MTE及公司欧盟代表为被告的EP1328199B1号专利的一审判决书相同。
(三)关于公司为被告的EP3023061B1号专利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判决被告:(1)停止在德国销售涉诉止血夹。(2)向原告提供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的被告销售涉诉止血夹相关的制造商、供应商等信息以及自2017年12月1日起的交货、报价、生产成本、利润等信息。
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的侵权损失并召回或销毁在德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涉案医疗器械。
3、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4、本判决通过原告提供担保才具有临时执行力。关于停止销售、召回和销毁的执行担保金额为40万欧元;关于销售相关信息的执行担保金额为10万欧元;关于承担诉讼费用的申请,需提供相应待执行金额的120%的担保。
5、争议金额确定为50万欧元。
根据德国法律,如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一审判决一个月内向州上诉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为最终判决。
1、原告在德国起诉MTE、公司欧盟代表,并同时起诉南微医学,导致案件分案审理,且因国际送达方式期间较长的原因,起诉南微医学的诉状在约1年半后才送达公司,但原告起诉MTE及公司欧盟代表案件与原告起诉南微医学案件实质为同一诉讼,根据德国专利律师意见,如德国专利诉讼最终败诉,公司和MTE作为与同一产品有关的侵权活动的连带债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仅有权选择MTE或公司两者之一履行最终判决责任,诉讼结果不会额外增加公司赔偿金额,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未发生变化。
2、根据关于EP3023061B1号专利以及EP1328199B1号专利的3份一审判决书,法院确定单个专利最高涉案价值约为100万欧元,这和判决书要求的执行担保金相对应。说明法院和原告对诉讼标的的初步判断是每个专利最高100万欧元。判决书也表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或召回、销毁涉诉产品的地域范围为德国境内。
同时,根据公司2019年科创板招股说明书披露的Paul&Albrecht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德国诉讼案的赔偿金额计算依据有三种,其中测算赔偿金额最高的一种计算方式为:赔偿额为被告因侵权产品获得利润总额减去一定比例,减少幅度在20%到50%之间(即赔偿金额约为累计利润额的50%-80%)。
涉诉SureClip产品2017年12月1日起至公司替代产品Lockado止血夹于2020年1月31日替代Sureclip前,在德国境内预计累计利润额为33,641,392.04元(其中2017年12月为1,239,127.5元;2018年为14,695,666.15元;2019年为16,428,299.97元;2020年1月为1,278,298.42元),按照利润额的50%-80%来计算赔偿金额,相关预计金额和占2020年相关数据比例如下表:
因此,公司认为,执行上述判决产生的预计赔偿金额占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比例较低,该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根据公司股东南京新微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Huakang Limited 、 深 圳 华 晟 领 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GreenPaper Investment Limited做出的相关承诺,上述股东将分别按约定比例执行本案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暂存于公司开立的专利诉讼专用账户中的现金分红及利息余额约为1.42亿元。
4、本次3份判决均为一审判决,根据德国法律,一审判决不具有执行力(除非原告提交相应金额保证金,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原告未提交保证金),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研判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5、若原告提供了相应金额的执行保证金,法院可能会发布禁令,禁止MTE于德国境内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诉SureClip产品。但公司止血夹新产品Lockado已在德国替代涉诉SureClip产品,故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MTE已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和3月5日向欧洲专利局对本案涉及的原告两项欧洲专利提出异议申请。其中EP3023061B1欧洲专利在此之前已由MTW公司和COOK公司提出了异议申请。经欧洲专利局通知,EP1328199B1的异议审理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EP3023061B1号的异议审理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根据相关法律,如异议程序结果为被异议专利无效、部分无效或被修订,且导致专利侵权案件中侵权认定被推翻,则专利权人应就侵权诉讼造成的被告损失(如因禁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公司和律师团队始终认为涉诉产品有不侵犯涉案专利的合理基础,但考虑到法律制度差异、域外诉讼的旷日持久以及对司法资源的耗费、对公司精力的牵扯等因素,公司将统筹考虑、积极寻求合理的应对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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