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了解到,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莱特光电”)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本次拟募资10亿元。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公司主要从事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实现了OLED有机材料中间体合成、升华前材料制备及终端材料生产的全产业链运营。公司具有多种OLED终端材料自主专利并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公司是首家为京东方供应OLED发光功能材料且具备自主专利的国内厂商,公司也是京东方OLED发光功能材料中唯一的国内供应商,实现了多种OLED有机材料的量产供应,为京东方等国内面板厂商的OLED终端材料国产化供应做出贡献,改变了国内面板厂商OLED终端材料完全依赖进口的现状,实现了进口替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具备授权专利61项(包括57项国内授权专利和4项国外授权专利)和2项授予专利实施许可,正在申请的专利191项(包括135项国内专利申请,51项PCT国际专利申请和5项基于巴黎公约的国外专利申请),覆盖了发光层材料、空穴传输层材料、空穴阻挡层材料和电子传输层材料等OLED有机材料。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1.12亿元、2.02亿元、2.75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052.92万元、5694.13万元、7042.12万元。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约7,400万元至7,800万元,同比增长16.72%至23.03%;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00万元至3,100万元,同比增长约26.25%至39.7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万元至2,400万元,同比增长约2.88%至17.58%。
基于公司2019、2020年度分别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019.24万元、6,636.65万元,并结合报告期内的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市场估值情况,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募资拟用于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亚龙直接持有公司54.85%股份,其控制的西安麒麟、共青城麒麟和共青城青荷合计持有公司6.75%股份,王亚龙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1.60%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13名,包括机构股东共青城麒麟、共青城青荷、鼎量圳兴、鼎量淳熙、天津显智链、苏州芯动能、先风同启、知守纵横和瑞鹏同德,自然人股东罗勇坚、彭琪、宋智慧、龙福良。
2016年1月,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代码为835249,公司简称为“莱特光电”。2017年10月20日,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至2020年,公司对京东方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70%,公司面向京东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方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1%、86.16%、74.22%,京东方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目前全球显示行业竞争正在不断加剧中,三星、LG等韩国厂商凭借先入优势在OLED面板领域占据了约80%的市场份额。近年来,随着以京东方为代表的国内OLED面板厂商技术的提升以及产能的快速扩张,国内OLED显示面板企业正在快速追赶中。若未来OLED面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京东方等公司的产品不能够持续获得下游手机、电视等终端应用领域厂商的认可,则可能影响京东方产品销量,进而传导至上游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京东方作为国际领先的显示面板制造商,其产品对于材料的性能要求极高。由于目前OLED显示行业尚在快速发展阶段,京东方的各类显示面板产品每隔一段时期均需要进行更新、升级,在新产品中除了使用原有的材料外,也会对新材料进行测试,对于材料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进京东方的需求,或者短期内市场上出现了跨越式的技术突破而公司未能跟进,则公司与京东方之间的商业合作可能面临技术迭代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OLED有机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0%、99.19%和95.31%,占比较高。公司OLED有机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OLED面板厂商,终端应用于手机、电视、电脑、平板、智能穿戴设备、VR设备、车载显示等领域。随着下游客户产品的不断迭代,公司需要相应地调整或提升产品技术指标,设计出相应的产品方案。因此,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客户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或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此外,在未来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现有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注意到,莱特光电部分股东在投资或受让公司股权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约定了关于股份回购的对赌条款。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公司本次IPO申请获受理后对赌条款终止,但未来如公司IPO申请被撤回或审核未通过,该等对赌条款将重新生效,存在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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