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拟收购兴锂科技51%股权,为开拓新业务板块

6月17日, 了解到,A股公司鞍重股份(002667.SZ)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鞍重股份于2021年6月16日与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江西同安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锂科技”)不低于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上述交易完成后,兴锂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西同安的控股股东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鞍重股份未来持股5%以上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强强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交易双方约定,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进行,鞍重股份同意向江西同安支付排他性意向金2800万元。在正式转让协议签订后,上述意向金自动转换为交易约定的股权转让款。

交易对方江西同安成立于2001年5月11日,经营范围:宜丰县同安瓷土的经营管理,瓷土、花岗石、矿石加工销售。股权结构方面,强强投资为江西同安控股股东,持有51%,自然人张强亮、张洪斌分别持有32.83%、16.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强亮。

从交易标的看,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8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强光,经营范围包括,锂矿石、锂云母、锂瓷石、锂长石、钽铌、锡的收储、选矿、加工、销售;锂电池研制、开发;锂电产业项目投资和产品开发、销售、咨询和策划;锂电新能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

对于本次交易,鞍重股份表示,收购是为了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依托原有的矿山机械主营业务,向上游选矿厂延伸发展。本次交易收购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符合公司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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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鞍重股份:拟收购兴锂科技51%股权,为开拓新业务板块
鞍重股份(002667.SZ)于2021年6月16日与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签订《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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