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券商员工违规炒股,控制15个证券账户巨亏642万元

6月16日, 了解到,近日,安徽证监局公开了一份针对原信达证券员工周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某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开立于营业部的“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行为。

相关账户在周某控制期间累计买入6838万股,累计卖出6836万股,扣除佣金税费后,亏损642万元。安徽证监局责令周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依据有关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对周某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周某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申请听证。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当事人周某提出了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个别涉案账户初始开立目的并非用于买卖股票,相关账户交易行为经客户同意。经复核,安徽证监局认为相关账户初始开立动机与后续买卖股票行为无必然联系,不影响对周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的定性,其主张账户交易行为经客户同意,缺乏相关证据证明,故对其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责令周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显示,周某目前登记状态为离职注销,离职登记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21-06-16
又见券商员工违规炒股,控制15个证券账户巨亏642万元
处罚决议书显示,周某在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任职期间,于2014年2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借用开立于营业部的“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计15个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行为,并最终亏损642万元。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