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了解到,乐视网3(400084.OC)实控人贾跃亭目前已对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提出申辩意见,认为“证据不足”、“应对其从轻处罚”。
4月14日,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披露了乐视网3、贾跃亭等存在连续10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欺诈发行五项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乐视网3被罚款2.40亿元,14名董监高人员被予以“警告”处分并罚款,其中实控人兼董事长贾跃亭被罚款2.41亿元。
自“终身禁入”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也显示,如果当事人如果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目前,贾跃亭已对该“终身禁入”决定提出申辩意见,认为“证据不足”、“应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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