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三部门印发《通知》,联合严防经营贷入楼市,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3月29日, 了解到,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通知,三部门将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信贷需求审核、贷款期限管理、贷款抵押物管理、贷中贷后管理、银行内部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协同监督检查这九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同时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要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此外,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共享并联合排查违规线索。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从紧从严的导向,和国家对于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决心。

了解到,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在此前就已经开始自查自改。2021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已经对违规挪用经营贷炒房的行为展开了“围堵”。

3月23日,北京银保监局披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

3月16日,广东相关部门披露排查发现辖内银行机构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

深圳银保监局通报经营贷专项核查结果显示:自2020年4月开展经营贷专项整治以来,该局已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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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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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旨在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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