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消息,中芯国际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5月15日,公司全资附属中芯控股及全资附属中芯上海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芯上海同意转让其持有的中芯南方全部股权予中芯控股,而中芯控股同意支付中芯上海代价1.55亿美元。有关转让完成前,公司通过中芯控股及中芯上海持有中芯南方50.1%权益。有关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中芯控股将持有中芯南方50.1%权益。
同日,中芯控股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以修订前合资合同。根据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中芯控股同意作出进一步注资,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作为中芯南方的新股东)同意分别注资15亿美元及7.5亿美元予中芯南方注册资本。
各订约方根据新合资合同对中芯南方的投资总额为90.59亿美元,订约方将以注资方式出资合共65亿美元的投资总额,方式如下:
中芯控股已承诺出资25.035亿美元,占注资后经扩大占册资本的38.515%。17.535亿美元已于订立新合资合同前出资。
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已承诺出资8亿美元,占注资后经扩大资本的12.038%。8亿美元已于订立新合资合同前出资。
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已承诺出资7.5亿美元,但仍未出资,占注资后经扩大占册资本的11.538%。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承诺出资9.465亿美元,占注资后经扩大占册资本的14.562%。9.465亿美元已于订立新合资合同前出资。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已承诺出资15亿美元,但仍未出资,占注资后经扩大占册资本的23.077%。
由于进行注资:(i)中芯南方注册资本将由35亿美元增加至65亿美元;(ii)本公司通过中芯控股持有的中芯南方股权将由50.1%下降至38.515%;(iii)中芯南方将分别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拥有14.562%、23.077%、12.308%及11.538%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