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顺风车正式上线试运营,顺利迈出整改第一步,从11月20日起,滴滴顺风车陆续在哈尔滨、太原等7个城市试运营。
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联合约谈滴滴出行等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
一是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
二是要符合顺风车本质。必须是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拟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
三是平台公司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
四是平台公司要快速响应处理乘客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并要承担安全事故先行处理责任,保障驾驶员和搭乘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苹果Q4营收949亿美元同比增6%,在华营收微降
- 三星电子Q3营收79万亿韩元,营业利润受一次性成本影响下滑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23亿,购买引望10%股权
- 格力电器三季度营收同比降超15%,净利润逆势增长
- 合合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营收增长超21%,净利润增长超11%
- 台积电四季度营收有望再攀高峰,预计超260亿美元刷新纪录
- 韩国三星电子决定退出LED业务,市值蒸发超4600亿元
- 鸿蒙概念龙头大涨超9倍,北交所与新能源板块引领A股强势行情
- 京东金融回应“挤兑”传闻:称相关言论完全失实,资金安全受监管保护
- 光刻机巨头阿斯麦业绩爆雷,股价遭重创拖累全球股市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