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原标题:拉手网被诉商标侵权遭索赔200万 辩称有合法在先使用权)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图说:原被告双方在交换证据 周蔚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因认为“拉手网”字样及其域名与自己持有的“LASHOU”商标、“拉手”商标构成近似,且经营业务也与自家商标指定业务近似,呼和浩特市拉手商贸有限公司将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拉手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09月16日,周先生申请注册第8673799号“拉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指定服务在广告等服务项目上。2016年12月6日,周先生将上述商标转让给拉手商贸公司。在此之前的2014年9月9日,拉手商贸公司受让“ LASHOU”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

拉手商贸公司称,该公司是上述二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自2014年8月开始使用,并在门店上进行广告宣传,之后也陆续申请注册了一系列拉手商标。公司持续使用拉手系列商标,使其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后来发现北京拉手公司在其经营的“拉手网”网站的显着位置使用“拉手网”字样。

拉手商贸公司认为,拉手网域名与引证商标二近似,经营业务也与引证商标二指定服务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拉手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8-06-25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
“拉手网”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万,拉手网 侵权 法院 拉手 被诉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