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明康德违法排污三涉停产 外籍实控人为何没有担当)
4月24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正式开启申购,成为两市首只上市的独角兽企业。作为CRO(医药研发外包)巨头,药明康德在环保问题上的表现可达不到标杆引领作用。药明康德招股书披露,2015年至2017年,仅3年时间,药明康德遭到的13项行政处罚中,就有6项属于违法排污,其中3起还遭到了“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9月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020150112号)显示,药明康德子公司合全药业因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收到停止生产和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新药研发基地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月12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行罚字[2015]第18号),对药明康德子公司合全新药研发处以停止生产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擅自建设“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生产及配套设施,“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及使用,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行罚[2017]第45号),对药明康德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处以停止生产和罚款89,460元。
药明康德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发行人一直以来重视合法合规经营,但由于个别人员合规观念淡薄等原因导致公司及境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企业在报告期内受到了13项行政处罚。”
药明康德在招股书中将上述违规行为归因为“个别人员合规观念淡薄”,偶然的违规问题,原因有可能出在“个别人员”身上,而十余次的违规都是因为“个别人员”造成就未免牵强了,违规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应该认真总结和反思。扪心自问,药明康德实控人是否缺少担当?
2015年底,药明康德宣布完成私有化,2年多的时间就成功登陆A股,确实可以用跑步回归来形容。成立于2000年的药明康德,是国内的CRO巨头,主要从事小分子化学药的发现、研发及生产。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公司CRO服务市场份额排名全球第11位、中国第1位,被称为医药领域的华为。
药明康德由李革、刘晓钟和张朝晖共同创立,三人同为药明康德的创始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加上后来加入公司的赵宁,四人为药明康德的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这家公司34.4812%的表决权。
李革与赵宁系配偶关系,两人均为美国国籍,而刘晓钟和张朝晖均获得新加坡永久居住权。据时代周报报道,除实控人是外籍身份之外,药明康德的前十大股东亦全部是外籍。
3月27日,根据证监会发审委公告结果,药明康德顺利过会。当时的预披露信息显示,药明康德拟募资57.41亿元,发行价预估在55.09元/股,发行市盈率达50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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