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一线
作者|网易财经 马莉
2018年第一天,刚刚从全国工商联出来的格林柯尔系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向网易财经感慨,他的案子在2017年底能逆转,“我认为这已经不再是我的力量了”。这一天,距离2012年9月,刚刚出狱的他顶着“草民完全无罪”的帽子出现在自己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过去了5年零3个月。
59岁的顾雏军头发已然花白。他上身穿着深色西装,内搭白色竖条纹衬衣,没有打领带,下身穿着蓝色灯芯绒裤子,皮鞋锃亮。虽然穿得很立整,但整个人看上去显得并不太精神。
2017年12月28日上午,有朋友突然打电话告诉顾雏军,他的案子,也就是曾轰动一时的“科龙案”,要进入重审状态了。他一开始以为朋友在胡说,但对方告诉他网上新闻已经出来。等他看完新闻后几分钟,再审庭的副庭长给他打电话,说由他们通知他,最高人民法院从广东把案子提到最高法重审。
这让他非常高兴。他十分笃定地说,理论上这个案子只要一旦再审,就一定会翻过来。他强调,起诉他的三个罪名将完全被推翻,“不可能有一点点残留”。
最高法再审后,顾雏军的计划是拿回自己的“合法财产”,至于赔偿,他是“不在乎的”。此外,常年举报的他还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涉及产权的案子,与之相关的一些事,比如冤案制造者,要不要受到追究?”
在他看来,目前首要的事是“刑事案件彻底平反”,下一步才会解决民事案件。
我国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法决定提审顾雏军案的时间是2017年12月28日,也就是说,最晚在2018年6月底之前,该案要审结。
顾雏军坚持自己不可能在再审时输掉。他的微博,还转发了新华社关于最高法院再审顾雏军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的时评:用公正司法筑牢产权保护堤坝。
/12 | 分享到
图集已浏览完毕重新浏览 悦图推荐 世界各地喜迎2018年新年
女子带750万现金商场购物
港珠澳大桥全线亮灯 主体工程具备通车条件
冰箱业大佬盛极而衰
即使是在入狱以前,顾雏军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
早在1989年,他的“顾氏循环理论”就引发广泛争议,权威媒体的关注和师门对他的反驳接踵而至,他在国内外的口碑和待遇也呈两极化。2001年10月,他收购了当时冰箱四巨头之一的科龙电器,将产业从制冷剂扩展到上游的冰箱制造业。这一举动也引来媒体关注,《财经》等先后发布报道质疑其产品及财务状况,引发他任董事长的香港创业板公司格林柯尔科技控股公司(0856)股票暴跌,市值缩水10亿元。
随后,他频繁接受媒体采访。
此间,一方面是他不断收购,一度占据国内冰箱业半壁江山,甚至将产业链扩展至汽车行业,使得格林柯尔旗下拥有科龙、美菱、亚星客车和襄阳轴承4家上市公司;另一方面,是媒体始终在追问和质疑的:他收购的钱到底从哪儿来?
对于这个问题,顾雏军向网易财经算了一笔账:收购科龙电器20.6%的股权,花费3.48亿元;收购美菱电器20.03%的股权,花费2.07亿元;收购亚星1.15亿股社会法人,股份转让价款总计4.18亿元;收购湖北襄阳轴承29.84%的股份,花费1.1亿元,四笔收购花费总共接近11亿元人民币。而他自1998年以来,从国外向国内总共投资了1.7亿美元(他曾在一份举报信中表示这1.7亿美元的投资都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证明),此外还有公司经营的利润,他也减持过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权。
“我根本不需要借钱”他总结道。
不过,除了前述5家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在顾雏军快速收购的那些年里,他和自己的格林柯尔系还有多笔投资。格林柯尔曾在2002年5月投资3.6亿美元,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地16.6公顷,兴建格林柯尔科技工业园;2002年底,顾雏军以1000万元的价格接手上菱两条冰箱生产线设备;2002年10月,又斥资3亿元整体收购吉林吉诺尔冰箱厂,等等。
很快,2004年,因在2001年就警示了“德隆系”而声名鹊起的经济学家郎咸平,将“炮口”对准了顾雏军。尽管这场旷日持久的“郎顾之争”在后来爆出了很多真假难辨的“内幕”,甚至引发了国内经济学家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讨论,但在一定程度上,它在当时的报道中也被视作是顾雏军和他的格林柯尔系势衰的导火索。
今日再忆起郎咸平,顾雏军说,对于这个昔日对手,他是恨的。
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获刑10年
顾雏军自述,他接手科龙后,把科龙的税收从收购前的1.7亿元做到了2004年的5.6亿元。而这也让他和科龙遭到一位2004年履职顺德的官员的觊觎。
2004年12月1日,顾雏军收到广东证监局的一份问询函,问询科龙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出具2.76亿美元担保函一事。这也是“顾雏军案”的开始。他告诉网易财经,自己当时派人到广发行调查,广发行给他们盖章表示没有这个事情,从来没有给他们开过这个保单。“我还到广东省人民银行查底,因为担保都有备案的。广东人行也没有备案,说明这个担保函是一个虚假的东西。”之后他们就写了一个证明给广东证监局。
不过,2006年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顾雏军案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2001年顾雏军入主科龙电器后,当年巨亏。已是两年连续亏损的科龙电器处于退市边缘,属于高风险上市公司,成为交易所和证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
根据这位负责人的说法,2004年9月,证监会统一部署,广东、湖北、江苏和安徽四省证监局分别对科龙电器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核查,发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做法。
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2004年10月25日至11月29日,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派出检查组对科龙电器及江西、珠海等地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两日后,科龙致函广东证监局,逐条回复了监管发现的问题。
2005年4月,格林柯尔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一事被正式立案调查,湖北、江苏、安徽和广东四省证监局联合调查格林柯尔旗下4家上市公司。很快,顾雏军被抓,格林柯尔停牌,他也被免去科龙董事长一职。
对于立案调查的案由也有两种说法,顾雏军坚持调查案由是科龙公司为格林柯尔公司担保2.76亿美元的事实,而该事实并不存在,从而认为立案程序不合法。但在2007年4月3日的《行政复议裁决书》中,中国证监会答复表示立案程序合规,调查案由并不是顾雏军所称的违规担保事项。并指出2005年2月17日,上市公司监管部以科龙公司涉嫌虚增利润、披露不实等情况为立案事由。
2008年1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公诉机关曾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做了22个“专项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广东高院判决公诉机关前后提供的共22个鉴定报告因违反程序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也直接导致法院难以认定虚增利润的具体数额。
2017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行初6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中国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同日,北京市第一中院(2016)京01行初6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中国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向顾雏军公开其在2005年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
这些资料的公开,是顾雏军期待已久的。
15份“新证据”反驳三大罪名
2012年9月6日,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出狱后的他先后举办过数次新闻发布会。网易财经获得的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的《刑事申诉状》和《顾雏军刑事申诉案主要新证据和新法律依据》的文件显示,律师向广东省高院提供了15份新证据,用以证明顾雏军没有前述判决的三项罪名。
对于虚假注册罪,当年收购科龙时,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金12亿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高达9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5%,远超彼时《公司法》设定的20%规定。新证据中包括了广东格林柯尔公司2003年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按照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这类企业可以按70%无形资产注册。顾雏军说他在一审、二审开庭中要求法院调取,没有被同意。不过当年控方起诉的重点是6.6亿元的虚假注资行为。
针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顾雏军反驳,在他收购前,科龙已经两年巨亏;他接手后,公司的财务数据得到根本性改善,并且2002年之后销售业绩增长主要靠国际市场,而不是靠压货销售。控方当年指出科龙以压货方式虚增销售收入,更在2003年及之后利用安徽维希公司和武汉长荣公司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但顾雏军也告诉网易财经,压货是行业惯例,“我的退货比例是全国所有生产厂商中最低的,原来科龙达到20%,到我手上只有6%。”他还指出自己入狱后,科龙依然压货销售,比例高于他所在的时期。
对于挪用资金罪,新证据显示,在毕马威会计师行针对江西科龙和江西格林柯尔之间从2002年7月到2005年4月期间重大现金流向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指出科龙流入资金为13.36亿元,流出为9.74亿元,科龙顺差为3.62亿元。顾雏军据此称,是科龙欠格林柯尔的钱。
不过,网易财经找到科龙当时关于毕马威《财务审计报告》的公告,公告指出,科龙及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怀疑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有关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调查期间进行的不正常现金净流出约为5.92亿元,“该现金净流出金额可能代表对本集团造成的最小损失”。
此后,收购了科龙的新股东根据毕马威的现金流报告,向佛山市中院民庭提出多起民事诉讼。
网易财经询问顾雏军在最高法提审时是否会有新证据提交,他表示会有,但展示出来的依然是2013年6月的15份证据。
民事案件已到广东高院
2012年9月出狱的顾雏军,除了为自己的刑事案件奔走,民事案件也被提上日程。
在顾雏军的描述中,2006年4月下旬有关部门专为科龙案的一次办公会议上,根据毕马威的专项审计,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全国工商联双方初步认定,科龙至少欠格林柯尔集团2.2亿元的资金,并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先垫资2.2亿元,加上格林柯尔集团拥有的科龙股权转让给海信集团所得到的6.8亿元现金共9亿元,用来支付格林柯尔集团所欠全国各银行总共8.5亿元的债务,以使得被这些债权人查封的科龙股权得以解封。不过对于顾雏军的说法,所涉各方并未就此有过回应。
2006年1月25日开始,科龙系公司以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起诉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系公司,佛山市中院最后判决顾雏军和格林柯尔赔付7亿多元。这使得后者的债务多出了7亿多元,也使得全国各银行债权无法得到清偿。
2015年8月,顾雏军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向收购了他手中科龙股权的海信集团发起一笔总额达489.61亿元的天价索赔。这489亿元,包括顾雏军个人专利侵权费199.7亿元,其曾控股的格林柯尔科技、美菱电器、亚星客车和ST襄轴4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损失折合150.51亿元,科龙系16个诉讼导致银行为实现债权,拍卖顾雏军及格林柯尔集团的土地、厂房、房产和设备等造成的损失139.4亿元。他的诉求包括驳回海信科龙等八被告的所有执行分配请求、判令八被告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执行款等。
同年8月19日,海信科龙发布公告回应顾雏军提出的诉讼,称其为毫无事实根据的荒唐诉讼。公告里说,海信科龙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2009年9月之前全部终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
2015年9月7日,佛山中院通报,该院于前日对此案做出一审裁定,认定顾雏军等提出的六项起诉中,包括索赔489亿元的四项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受理范围,应予驳回,另外两项关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起诉则会继续审理。
在被问及这件案子的后续时,顾雏军表示目前民事的案子都在广东高院,489亿元的案子被佛山中院驳回后目前在上诉阶段。而“广东省高院现在肯定要等最高法院提审结果”。
除了科龙,顾雏军表示他以前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均被当地政府拿走了,“我找过安徽省政府,安徽省政府说得很清楚,说你平反了我们肯定要给你,因为这没有道理。”
另一方面,2017年6月26日,香港证监会公布顾雏军及格林柯尔高层因披露虚假资料遭制裁的公告,审裁处饬令顾雏军交出他因进行市场失当行为而得的481,969,785元利润。还对“内地就有关事宜提供持续协助的执法机关表示感谢。”此前的2014年6月20日,香港证监会曾将顾雏军告到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冻结顾雏军的约15.9亿港元的资产。起诉书追究包括顾雏军在内的格林柯尔科技高管在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涉及严重夸大公司财务数据的市场失当行为。除了财务造假外,顾雏军还被香港证监会指出秘密持有1.07亿股H股海信科龙股份。不过,对于香港证监会的指控,顾雏军予以彻底否认,认为是构陷。
在1日的访谈中,顾雏军并不太愿意多谈关于民事诉讼的事,他认为“现在首先是刑事案件的平反,讨论民事案子就把这个问题冲淡了,会加大刑事平反的难度。”
做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研究者”
在出狱后的五年里,顾雏军写了一本书,名为《引资购商》,立足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目前他还在写第二本关于“世界制造业规模化历程和展望”的书。此外,他还和以前的员工、朋友们一起,在做一个关于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线上培训。
他认为,现在的自己,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研究者”。在被问及是否喜欢研究者这个身份时,他表示自己至少还是很在乎这个身份的,“不是喜欢不喜欢,而是现在的我就是这个身份。”
对于东山再起,他没有谈太多,只是表示制造业跟互联网不一样,缺乏资金的话,很难再做起来。而在被问及希望别人以后如何评价自己时,他自嘲如果现在评价他的话肯定是“喊冤仔”。但他坦言这个头衔不太好,“这个‘帽子’跟我的‘高帽子’一样,我不喜欢,但不得不戴,因为先要平反后才能干事。”
他对自己的评价是:靠本事吃饭。坚持自己“这一生全是靠本事吃饭,没有一个是靠跟别人进行私下交易来做的事”。他甚至表态自己没有向人贿赂过一分钱。
而对于出狱后的经济来源,他在多个采访中都模糊为有赖于以前的关系网,“在以前朋友、兄弟的公司里做做顾问等”。
(网易财经编辑张艳、陈俊宏对本文亦有贡献)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