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腔的《芳华》:有关英雄人格的第二只靴子

(原标题:知音腔的《芳华》:有关英雄人格的第二只靴子)

《芳华》的版权页上写着这部作品的分类:长篇小说。然而,我的阅读体验是,这只是一部整理好的采访手记,又或者是一部不成功的电影脚本。《芳华》的非虚构意味过于浓郁。大量可以还原的关于作者个人史的参照物——比如严歌苓的第一场恋爱,父亲的工作,以及严歌苓1970年代的舞蹈史。所有这些,严歌苓在不同作品出版后的采访里多有涉及,已相当知名。

如果当作一篇小说来读,会发现,这是一部主人公很“犹豫”的小说作品。作者并没有想好该如何分配这几个人的戏分,到底是要重点写何小曼,还是刘峰,到底要不要加入个人的视角。这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处于讨论期,这部作品便已经开始写了。

所以,现在看来,这篇小说的结构太随意了,即使是作者试图用分镜头的方式写作,即使是伏笔和穿插多种叙事方式的叠加,也不能解释这部作品的凌乱。是的,一开始,严歌苓大概没有想过要将这部作品写成小说。

作品写了五个人物。我,刘峰,林丁丁,郝淑雯,何小曼。是的,严歌苓写了她们这一代人的芳华,然而,这五个人物中,“我”是过场人物,几乎相当于影视作品中的一段又一段旁白。林丁丁是一声尖叫,负责一桩道德审判事件的发动,将男一号刘峰的道德拉低,完了便基本消失。郝淑雯呢,是全书的另一个旁白,负责和作者“我”来交换意见。因为年纪较大且思想早熟,她的观点几乎提前对刘峰和何小曼的人生进行了审判。

那么,现在故事似乎已经清晰不过了。这是一部以何小曼和刘峰为主角的作品。然而,让人郁闷的是,作品大半部的内容讲述何小曼的出身与她个人性格的形成,却在结尾的时候,又将重心放在了刘峰身上。

从叙述结构上来评价这部作品,我只能说,它相当失败。

还好,现在的小说读者,并不在乎什么叫结构,大多数虚伪的阅读者,只在乎作者是谁,又或者只在乎故事是不是曲折复杂。至于技术上的东西,和他们没有关系。有心的读者会发现,相当多技术好的作品在豆瓣网站上的得分偏低。噢,我仿佛在批判读者。

好的,我们回到《芳华》的故事现场。回到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之前。

《芳华》将镜头对准的是1970年代的中国。刘峰之所以让大家将他往雷锋身上推的原因是,他喜欢助人。他负责修理一些损坏的东西,负责给所有人的麻烦找出合理的方案,并亲自动手解决。他之所以进文工团,是因为他的童年在一个贫穷县的梆子剧团混饭吃,所以,有着不错的童子功。严歌苓是这样赞美刘峰的:“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快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刘峰很快用他的修理功夫当上了全军的学雷锋代表,到北京去开会。开会回来以后,胸前多了一个三等功的军功章。

然而,刘峰虽然成了雷锋式的英雄,但是大家对他却并不亲近。只是在用得着他的时候赞美他一下。平时,她们总觉得这个热爱做好事的道德模范有着常人没有的人格缺陷。

严歌苓在《芳华》里也是以第一人称来反思刘峰的英雄人格的:“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还好,刘峰很快便露出了“马脚”。他错误地估计了林丁丁对自己的感情。也就是说,他作为一个乡下人,对感情的判断没有基本的交流经验。他单方面认为来自上海的林丁丁是喜欢自己的。而他呢,早已经喜欢她多时了。所以,他想尽了方法去讨好她,并制造了机会来向她表白。

刘峰是怎么不懂女孩心思的呢?比如他向“我”、林丁丁和郝淑雯来展示自己做糕点的手艺。严歌苓这样写刘峰做的甜品:“他从帆布挎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团黑黢黢的东西。一股芝麻的甜腻香气即刻沁入我混乱黑暗的内心。他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坨儿,在手心迅速捏扁,填上黑黢黢的芝麻糖,飞快搓成了一个大元宵,又轻轻压扁。”

刘峰喜欢林丁丁,然而,他担心林丁丁吃多了他做的甜品,晚上的时候胃不舒服。所以,他看林丁丁吃了三个,又要吃第四个的时候,便伸手拦下了丁丁,对她说:“哎呀小林,这玩意儿不好消化,净是油,回头别闹胃疼。”如果是两个人在一起,这自然是心疼的举动啊。可是,问题是,除了林丁丁,现场还有另外两个女孩。于是嘴馋的郝淑雯一把从盘子里抢到了自己的手里。

刘峰对林丁丁的那份特别的关爱,在一瞬间成了帮助郝淑雯抢吃的。

刘峰对林丁丁的误解,恰好在于这种身份信息的不对等。林丁丁来自上海,从父母那里获得的生活目标是要远离苦难的底层,嫁一个高官家的孩子当儿媳。而刘峰来自生活的最底层,总是希望找一个单纯的,需要保护的对象。显然,这种因出身而导致的误解,如果没有一次重大的生活认知矛盾,会越来越深的。

直到他有一天去请林丁丁到营房里参观他做的沙发。刘峰挺有心计,先设计让宿舍里的“我”萧穗子去取一份文件,又看准了郝淑雯和男朋友外出,才来到林丁丁的宿舍,然而,他明知萧穗子不在,却还向林丁丁说明他是来请萧穗子参观他做好的沙发的。林丁丁自然好奇,提出来也要去看。

故事正在向刘峰的设计发展。到了营房,林丁丁看到沙发旁边有一堆烟头,她惊讶于平时从没有不良嗜好的刘峰竟然抽烟,就大声说:“好啊你抽烟!”本来,这也只是一个姑娘的非常普通的表述。而在有了心事的刘峰耳朵里,却似乎有一股亲近的关心在里面。刘峰便向林丁丁表白了。他的表白有些曲折,竟然是先向丁丁通告她的入党申请被通过了,由他来向丁丁转达,显然是想让丁丁知道,他关心她的入党问题,也在她的入党问题上出了力,帮了忙了。哪知丁丁并不领情,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知道会通过的。

于是刘峰又进一步表白,说,我一直在等你,就是想等你入了党再跟你提。怕影响你进步。

这话让林丁丁莫名。接下来,刘峰便直接表达了,说一直喜欢小林。

他的喜欢让林丁丁受到了本能的侵犯,当刘峰说完这句话坐到林丁丁旁边的时候,林丁丁本能地站起来大声问他,你要干什么。刘峰呢,完全失去了对身体里荷尔蒙的控制,他按照自己之前定好的剧本,抱住了林丁丁。林丁丁挣扎着,哭出声来。而这个时候,刘峰手忙脚乱,想帮林丁丁抹一把眼泪,抹几下之后,手便摸到了林丁丁其他的部位。

林丁丁哪受得了这种突然到来的侮辱,大声叫了起来:救命啊。

这几乎是全书最为重要的一句台词。救命啊。

林丁丁的哭泣引起所有女兵们的同情,等大家知道真相,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刘峰向她表白才让她受到了伤害。是的,刘峰身上的那种道德模范气质,让一群女生有了共同的恐惧症。总觉得,刘峰来到人间,就是学雷锋的,就是要做一个标兵供大家学习和儋仰的,一旦刘峰有了人间烟火的气息。所有人都觉得,刘峰坐错了座位,占了人间普通人的一个位置,那么,就会有人没有椅子坐。

然而,就在林丁丁被姐妹们教育了一通,答应她们,就算不喜欢刘峰,也不会出卖刘峰抱过她摸过她这件事。本来以为刘峰的事情结束了。然而,巧合的是,林丁丁大声叫喊的那一声救命啊,正好被文工团声乐老师王老师的儿子听到了。

故事的走向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来对刘峰的道德审判,几乎是十年文学作品里经典章节的概略。无非是反复质问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最后让刘峰承认自己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

一旦确定了这一事实,那么事情便好办了。严歌苓写道:“接下去就开始了公开批判。也就那么几个手段,大会小会上念检讨,大家再对检讨吹毛求疵,直到刘峰把自己说得不成人样。”

不久刘峰得到了部队的处罚:党内严重警告,并下放到伐木连当兵。

再然后,中国对越南战争发动,刘峰在战争中受了伤,失去了一只胳膊。

刘峰从部队受伤以后的生活,多数是通过转述,那故事几乎是知音封面目录上的文字,不过是去了海南谋生活,卖盗版书的时候,道德病又犯了,救了一个站在街上做皮肉生意的女孩,让她从了良。然而,终究道德不能当饭吃。不久后,患了重病,安置好那个女孩后,逃回北京。然后,严歌苓又将一直生活不顺的何小曼安排给了刘峰,做最后的红颜知己。

阅读的时候,想着,严歌苓也是善良。希望自己某段青春记忆中的人物,都有着良好的命运。然而,这种知音般的煽情让我想到了余华的《第七天》,那些与现实碰撞的想法,却用了知音的腔调来完成。

重述刘峰的故事,必然会对一个道德英雄重新审视。严歌苓将刘峰和妓女相爱的事情比喻为“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砰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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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4
知音腔的《芳华》:有关英雄人格的第二只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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