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信陷入与夏普诉讼战 狂买难解上游真实短板)
虽然在拿回北美销售权方面,夏普表现得有些不地道,违背了契约精神,但因其在技术方面的强势,海信却不得不陷入被动局面
海信电器(600060.SH)近期和日本家电企业的缘分真是深厚。不久前刚刚宣布收购了东芝的电视业务,马上又与夏普对簿公堂。
11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知产北京”上刊登了一则有关海信电器起诉夏普侵犯专利的消息。
有消息称,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海信电器诉夏普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家电行业专家梁振鹏告诉《投资者报》记者:“频繁的发起专利诉讼,体现出双方竞争已经白热化,夏普要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要从海信手中拿回北美销售权,并向海信断供面板,这让海信显得被动。海信在技术上相对薄弱,面板此前还依赖夏普,因此这次诉讼反击即使胜诉可能也是收效甚微。毕竟在关键技术上海信还是受制于竞争对手。”
从盟友到“相爱相杀”
本次海信发起的涉案专利主要为“一种背光控制方法、装置和LED电视”以及“背光驱动电路和电视机”等两项专利,并均在有效期内。海信在诉状中要求法院判令夏普立即停止侵犯其专利权,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及销毁侵权产品等。
海信在起诉书中称,夏普商贸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经海信公司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的“LCD-60SU860A”等九款液晶电视,均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夏普商贸公司、南京夏普公司、夏普科技公司共同赔偿海信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
对此,夏普11月30日发表声明称,夏普集团积极应对且已对海信集团专利提出无效。
在夏普被富士康收购之前,海信更像是夏普的一个盟友,曾在后者陷入困境之时助其一臂之力。现在夏普缓过来了,双方之间的剧情却变成了“相爱相杀”的画风。
据公开信息,截至2015年3月的2014财年,夏普亏损2223亿日元(约合131亿元人民币),已经资不抵债。而此前夏普到2012财年(截至2013年3月)时已连续亏损两年、最终亏损总和超过9000亿日元(约合531亿元人民币),在2013财年(截至2014年3月)时,虽然实现了三年来的首次全年最终盈利,但总体来看,夏普的经济状况很不理想,面临破产危机。
就是在这种状况下,2015年7月,海信收购夏普墨西哥工厂全部股权和资产,同时获得除巴西以外的美洲市场上夏普商标的五年使用权。根据海信和夏普之间的协议,海信托管夏普北美品牌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5日。海信接管后,夏普在北美的经营稳步提升。
另一方面,2016年年初,鸿海集团以7000亿日元(约合413亿元人民币)收购夏普。被鸿海收购后,夏普业绩逐步好转,2016财年实现盈利,鸿海与夏普还计划在美国设立液晶面板工厂,重新拿回北美市场的夏普品牌使用权,才能在北美打通终端销售的“出海口”。
如此一来,海信与夏普的裂痕就出现了。
争夺北美销售权
被富士康收购后,夏普一改以往和海信合作的关系,强势要求终止品牌的北美使用权。
去年10月,夏普社长戴正吴曾拜访海信,要求收回夏普品牌,但遭拒绝。此后,戴正吴对外宣称,将在鸿海的支持下,采取破坏式的行动,让海信将夏普品牌还给夏普。之后,“破坏式行动”接连不断,停止向海信供屏、在美国违背合同向海信渠道串货、向海信发函单方面要求停止履行合同等。
这一切都未让海信退步,随后夏普的行动升级,今年6月,夏普先后在美国的纽约、加利福尼亚州对海信提起诉讼称,海信涉嫌滥用夏普品牌销售低端产品,进而损害了夏普的商标权益。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品牌,夏普后又紧急撤销其在纽约的诉讼,随后又在加州法院修订其诉状,索赔1亿美元;夏普还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了对海信的调查申请。
针对夏普的指控,海信方面表示,“海信接手后,美国市场主流的32英寸、50英寸、65英寸电视中,夏普品牌的价格指数均较之前有较大幅度增长,并不存在低价低质的情况。海信将完全遵守双方之前的商标许可合同,继续在北美生产并销售夏普品牌电视产品。”
当地时间11月13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DC)地区法院做出命令,批准海信要求驳回夏普起诉的动议,同时对夏普申请禁令的动议予以否决。加州北区法院正式就夏普诉讼海信一案做出判决,支持了海信提出的动议,并裁定该案件必须提交新加坡仲裁,直至新加坡仲裁中心完成该案才有继续审理的可能。
上游短板制约海信
根据海信电器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海信电器收入237.46亿元,同比增长7.5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6亿元,同比大降47%。利润大降的原因是面板价格大涨。而面板是电视的核心部件。
因此梁振鹏认为,海信正是因为没有这一关键技术而影响了利润,中国家电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在全球市场取得话语权,就必须建立核心技术,买买买的方式只会让更多的对手想办法打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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