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绝味公司必须为多次侮辱女性真诚道歉

(原标题:绝味公司必须为多次侮辱女性真诚道歉)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莫兰

日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味鸭脖“双11”促销海报因画面低俗不堪且充斥性暗示意味,被指公然开黄腔,同时涉嫌侮辱和消费女性,遭到众多网友的猛烈批判。这组海报在上线两个小时后就下线了,随后绝味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公开道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公开道歉次日,绝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文章《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再次刷新公众的底线。

这已不是绝味公司第一次打色情擦边球、搞低俗营销。自去年6月以来,绝味公司就不时推送标题低俗、含性暗示、消费女性的文章,从《尺度空前!全城女主播一起发福利》到《今天开始|全程找鸭不犯法》,再到今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10篇推送——其中居然5篇在标题或内容中涉嫌性暗示。我们不禁要问:企业的节操和底线到底在哪里?所谓的一贯“尊重女性”究竟体现在何处?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而各种花式拼广告创意也可以理解,毕竟在“注意力经济”时代,热度就是生产力。然而,是否为了博关注度就可以一再侮辱女性群体,毫无道德底线,完全罔顾公序良俗,公然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缺乏最基本的广告伦理,把无耻当有趣、把低俗当通俗的“广告创意”究竟体现了怎样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和道德标准?而一边道歉说“真诚接受批评和建议”,一边仍在继续发布低俗广告,这种肆无忌惮地“说一套做一套”行为的“真诚”何在?

绝味公司的广告不仅有违公共道德,还涉嫌违法。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等内容。该企业的多则广告已经不止于性暗示,而是大张旗鼓地“明示”,这显然严重违背了上述规定,而且情节特别恶劣,持续时间长,公共影响极坏,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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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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