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稻香村商标案反转 法院撤销禁止苏稻网上销售裁定)
网易财经9月26日讯 近日围绕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的商标风波在今日有了最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日晚间宣布撤销几天前发布的“苏州稻香村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的裁定”。
据网易财经此前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9月22日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称“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据网易财经了解,由于正值月饼销售旺季,9月22日的裁定令苏州稻香村措手不及,除了发表声明表明态度外,该公司也同时启动了复议措施,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2017年9月22日作出的(2015)京知民初字第1606号诉讼中做出的行为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了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
随后,北京法院在今日做出了上述撤销此前裁定的决定。据网易财经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上述动作的依据为:“本案中苏稻提出的反担保申请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一部分行为保全案件也涉及财产纠纷,如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财产权案件,商标权本身具有财产权的属性,该案涉及的纠纷应属于财产纠纷案件。苏稻提供的担保金额和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保全的条件”。
对于今日的最新变化,网易财经今日晚间分别致电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向网易财经指出,对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解除保全裁定仍深表遗憾、不能认同。“我们将对上述解除保全的裁定依法提起复议,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尊重法律,并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而苏州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则向网易财经指出,上述裁定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新的裁决解除原行为保全禁令告诉市场经营者还要依法诚信经营,不能滥用诉讼权利对同业竞争者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新裁决也保护了众多的中秋月饼糕点销售旺季的中小经营者,他们为了备战中秋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现在他们可以安全地经营,避免了因为所谓的禁售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网易财经此前报道,和王老吉商标一样,围绕稻香村的商标争夺也是旷日持久。相比王老吉商标的清晰归属,“稻香村”商标的认定则是一笔糊涂账。
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起源于1773年,距今已有24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而北京稻香村起源于1895年,金陵(今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门观音寺打出“稻香村南货店”的字号,售卖南味食品。至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各地有众多不同商人开设了稻香村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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