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抽检发现2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含致病细菌)
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称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方便食品、酒类、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食糖等8类15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5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通告》指出,陕西志高大自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大王分厂销售生产的18.9L/桶志高大自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标准;长武神龙马刨泉水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桶装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西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8月23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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