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内容种草+线上购买+线下消费”的消费模式正在变得日常化,拥抱内容平台成为酒旅商家们的共识。在商家商品、内容营销、履约治理、行业标准方面,抖音生活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商家打造良好的经营生态,为用户提供优质、安心的旅游服务,助力旅游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期,平台发现部分旅行社“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履约与商品详情不一致、加价、增加购物点、强制购物等违规行为,例如“1650元双人六天五晚云南跟团游”“商详页商品介绍或宣传时承诺无购物或明确购物点数量及时间,行程中额外增加购物点”“线下实际履约时,额外加收不合理的交通、酒店费用”。同时发现在部分直播/短视频中,商家通过赠送行程、赠送大交通、提供补贴、提供返现等行为进行破价,变相宣传“不合理低价”跟团旅游产品。
抖音生活服务一直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平台交易环境,针对入驻的旅行社及上线售卖的商品均严格要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平台严厉打击各种违规经营、低价游、个人招徕等行为。为维护广大旅游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平台开展合规经营宣导、违规经营巡检等治理措施。同时,平台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将相关规范和部分违规商家公示如下:
一、商家不得在平台发布/宣传/售卖不合理低价的旅行产品
目前平台明确禁止低价游(抖音来客入驻商家上架的商品,低于200元/人/天),商家禁止以赠送机票、返现等方式发布不合理低价游商品,各种形式的折扣优惠,包括返现、赠品等,都会被计算在线路游的总包价格进行统一折算。
商品详情中如出现优惠券、补贴、返现、送机票等营销手段,叠加优惠后的价格不得低于200元/人/天。商家不得在商品发布和直播等环节规避平台规则。如有违规行为,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限撮、商品下线等处置,多次违规性质恶劣的将会直接影响商户商品及直播等相关场景的权益。
依据《抖音生活服务商家履约管理规范》及相关平台规则规定,商家对商品/服务宣传需真实有效且与履约保持一致,不得出现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针对以上违规行为,平台将持续开展巡查和治理工作,如发现商家存在违规情况,将根据商家违规程度给予商家包括不限于警告、签署承诺书、已上架的商品全量下架、封禁团购能力等处罚。
二、热门旅游景区门票、目的地等售卖价格平台特制定指导价格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用户体验,同时降低商家“低价游”等违规风险,平台基于调研结果、品牌官方指导价、商品历史同期成交价等多种资料,针对热门旅游景区门票、目的地等售卖价格平台特制定指导价格指引:
境内版:
https://bytedance.feishu.cn/docx/UR29dE0Pvo0aBOxvdyYcnrl8nyc
境外版:
https://bytedance.feishu.cn/docx/LL4mdsaJ6oPzASx8t6Rcfd6inte
商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售卖任何形式的低价游商品。如商家售卖含有指引所列景区门票、目的地等商品的价格低于本指导价格的,可能被认定为“售卖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如最终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届时平台将按照规则进行相应的处置。
平台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是每个商家的基本要求,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经营行为。若商家存在上述违规问题,请商家积极配合平台进行整改,避免处置升级。商家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低价游直播,平台收到举报信息后会认真核实并严肃处置。
抖音app端:直播间右下角“...”-举报-“欺诈/售假”-备注“低价游”或“境外低价游”。
近期违规旅行社公示:
附,旅游产品商品价格管理规定: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01/content_5538951.htm
《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zcfg/gfxwj/202012/t20201204_906282.html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
第三十六条 :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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