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双账户灵活组合、一险三用,更获用户喜爱

据报道,“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即将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严峻。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国养老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包含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包含商业养老保险。当前,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我国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有调查发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险企也积极参与养老体系建设,探索针对新产业、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群养老保障需求的业务模式创新。

其中,中国人保寿险推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福寿年年充分考虑到了保险消费者对抵御通胀和重大风险保障、养老保障的需求,集失能保障、身故保障、养老保障于一身,从出生满28天到85周岁的人群均可投保,是性价比高、人人可享的基础型保险。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可概括为:“双账户灵活组合、一险三用”。具体而言: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缴费灵活,支持趸交,可不定期追加保费,不同需求的消费者都可以投保。产品采取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0%)和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0.5%)灵活组合,用户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整每个账户的比例。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定:用户满60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者按月分期领取,用户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如用户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保险公司根据用户当时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分期领取包括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也可以选择10、15、20、25年固定期限领取。

如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可以看到,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用户和其家人的幸福生活抵御风险,做到健康有托付。也能呵护用户晚年养老生活,提供长期或终身的保障,为晚年生活添精彩,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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