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逐渐互联网化,在司法系统方面互联网法院也逐渐成为我国智慧法院和网络治理的标杆典范,杭州、北京、广州已逐步建立互联网法院,来减轻传统诉讼系统的压力。招联金融章杨清建议深圳也应该设置互联网法院,以促进深圳司法系统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
招联金融章杨清认为,互联网法院将有利于落实审判公开,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与传统的线下诉讼相比,互联网法院实现诉讼全程网络化,并可在指定网站观看直播和回播庭审全过程,进一步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对于影响面广、数量规模大的小额网络借贷案件而言,互联网法院可有效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而且,深圳互联网产业发达,拥有腾讯、华为、中兴、大疆等众多互联网与新兴技术领军企业;同时,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较快,聚集了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微众银行、招联消费金融、中信银行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企业总部,互联网案件诉讼量巨大,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助于深圳利用产业和技术优势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推动司法审判模式升级,促进深圳诚信社会建设。
网络社会突破了传统社会的地域边界与产业边界,也让互联网治理日益成为全球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中国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治理,建立互联网法院也将促进中国互联网司法的治理智慧走向世界。
招联金融章杨清认为法治是社会多元共治的主体力量,面对网络社会多元共治这一最新时代命题,互联网法院正得其时。在进一步理清网络社会多元共治主体关系基础上,互联网法院的建立有助于释放更多司法治理效能,也将助力网络社会治理顶层制定设计、多元共治运行机制创立上有所突破。
因此,招联金融章杨清建议,深圳司法部门应该总结杭州、广州等地的经验、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尽快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强化网络空间治理,推动网络社会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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