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并实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办法

新京报讯(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1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为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式,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公布了两个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行业规范文件。

其中,《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简称“《规范条件》”)明确对新能源电池企业在布局和项目选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解释和原则要求。工信部明确指出,《规范条件》中的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主要包括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此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则明确对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作出具体条件要求,要求该类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相关业务,并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企业向工信部递交申请材料之后,工信部还需要进行复审和公告,并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之后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新京报记者 刘阳 实习生 汪林 图片来源 工信部公告截图

编辑 张冰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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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工信部印发并实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办法
为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式,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公布了两个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行业规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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