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取车辆通行费。记者7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任务之一。新修订的车型分类标准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并明确了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通知明确,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通知要求,对六轴以上货车,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用。
根据通知,为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在今年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过程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财政部门完成收费标准初步审核之后,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分析研究,强化对各地相关工作的指导。
通知明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
(责编:林嘉兴)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