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汽车报网 据1月30日的CCTV《新闻联播》报道,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管理办法。在这次常务会议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获得通过。此前《管理办法》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如今终于获得通过,业界多年努力最终有了结果。
商务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管理办法》获得通过,汽车报废的整个链条被激活了,报废企业的回收量将增大,利润也能增多,更重要的是将促进汽车消费。
《管理办法》有四个亮点:一是“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二是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取消总量控制;三是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按照市场定价;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后事中监管。
最大亮点:“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以往,“五大总成”全部按照报废进行处理,这极不合理。2001年出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五大总成”不得再制造,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五大总成”再制造被禁止困扰行业多年,从全球再制造的发展来看,大多数“五大总成”可以再制造,全部按照报废金属处理既浪费资源,也不符合产业发展趋势。
此后,伴随着全球再制造浪潮的兴起,“五大总成”不得再制造的规定在国内有了一些松动。2008年,《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下发,批准了14家企业试点“五大总成”再制造,但严格要求只能再造本企业产品,且再制造产品只能进入售后领域。在2011年至2014年间,试点范围和内容三度扩大。在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五大总成”再制造后,产业价值明显提升,如果还是按照以往的废旧金属处理“五大总成”再制造,回收企业的积极性将受到极大挫折。“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后,回收企业的收入将大幅增加,其回收车辆的积极性也将比以往高涨。“‘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是《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该相关人士补充道。
取消总量控制打破垄断属性 有利市场竞争
以往,机动车报废回收属于特种行业,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从事这项经营工作。按照以往规划,每个地区原则上设立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这意味着对全国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设立了总量控制。这种方式将导致获得资质的企业具有垄断性,不利于报废机车行业健康发展。例如,以往出现过某些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并不真正从事报废工作,而通过给其他企业开票赚取收入的行为。
《管理办法》不再设立总量控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体现了我国推进市场经济的理念和原则。“《管理办法》打破了垄断属性,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的优势。有竞争才会有良好的服务。”商务部相关人士说。
《管理办法》对于申请企业提出了很多要求,这些条件并不容易达到,可以说是设定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设施;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废弃物存储和处理设备、设施;有与报废汽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拆解操作规范。
市场定价 市场调节资源配置
此前,包括“五大总成”在内的汽车废旧金属被作为‘炉料’销售给炼铁厂,无法体现其自身价值,销售价格仅在1290元/吨左右,这就限制了回收企业的收购价。有些需要报废车辆的车主嫌回收价格低,往往选择设法把车转往老少边穷地区,按照二手车价格交易,这样能够获取高于废旧金属销售的收益。老少边穷地区对二手机动车的管理相对比较混乱,也给这种不法行为提供了市场空间。
如今,报废车辆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
深化“放管服” 重视事中事后监管
近年来,我国一直强调进行“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理办法》就是按照“放管服”原则实施的政策措施。不再设立总量控制后,为了防止机动车混乱,有必要加强监管,《管理办法》体现的监管不再是事前监管,而重视事中事后监管。
“《管理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前述相关人士说。
一直以来,机动车回收管理存在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给我国机动车回收工作带来了极大困扰。一组数字可以清晰比对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2015年,我国汽车注销量60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3.51%;同年的汽车回收量仅为170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0.99%,占注销量的28%。而欧美发达国家报废率(报废车量与保有量占比)约为6%-8%,回收率为5%-7%。我国机动车的报废率和回收率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
伴随着《管理办法》出台,以往困扰我国机动车回收企业的四大难题(“吃不饱”、税负重、用地难、环评成本高)就有了破解之道。《管理办法》的四个亮点将指引机动车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责编:肖蒙蒙)
- 蜜度索骥:以跨模态检索技术助力“企宣”向上生长
- 宝马: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有害无益
- 预售价16-20万 长安马自达MAZDA EZ-6正式开启预售
- 比亚迪下线第900万辆新能源汽车,仰望U9翻开中国超跑时代新篇
- 鸿蒙智行首款轿跑SUV智界R7正式上市!建议零售价25.98万元起
- 比亚迪第二代宋Pro DM-i与海狮05DM-i上市,“大美智省”刷新国民SUV体验
- A级SUV销冠再出牌!比亚迪第二代宋Pro DM-i与海狮05DM-i重磅上市
- 第二代宋Pro DM-i智能大进化,具备L2级智能驾驶辅助能力
- 大美智省值!第二代宋Pro DM-i上市 11.28万元起
- 一辆车才挣8500元?比亚迪“不要利润”的商业哲学
- 何猷君同款GT,腾势Z9GT正式上市,兼顾极致性能与奢享豪华,售价33.48万元起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