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文件,正式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汽车制造业: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政策将于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届时新能源车领域外商股比和外商合资数量要求将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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