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生成式AI产品用户权益保护新篇章:中国信通院启动评估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AI)的应用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生成式AI作为一种新型的人工智能技术,以其独特的创造力,正在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交流方式甚至是思维方式。然而,随着这种技术的广泛应用,用户权益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个背景下,中国信通院正式启动了生成式AI产品和服务个人信息和用户权益保护的首轮评估,这一举措无疑为我们揭示了生成式AI产品用户权益保护的新篇章。
首先,我们要明确评估对象。此次评估主要适用于面向普通用户提供AIGC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例如提供智能对话、情感陪伴、智慧办公等服务的生成式AI App或智能体,以及提供语音对话、智能调用、任务执行等服务的AI终端。这些服务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用户个人信息和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评估依据的标准十分严格,共分为三个等级,包含32方面能力,114项具体要求。其中,保护基础型聚焦向用户主动告知、数据处理、服务体验等,评估9方面能力,30项具体要求;保护友好型则在基础型之上,聚焦用户权利响应、输出管理等,评估19方面能力,53项具体要求;而保护卓越型则在友好型之上,聚焦训练数据构建、模型训练管理、二次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等,评估32方面能力,114项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生成式AI产品的合规性,从而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月早些时候,中国信通院联合多家企业联合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正式发布。这些标准覆盖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信息保护的各个方面,包括总则、隐私声明告知、训练数据构建、模型规制控制、二次开发管理、输出阶段管理、个人权利响应以及供应链管理。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无疑将为生成式AI产品的研发和运营提供重要的指导和规范。
中国信通院的这一评估活动,不仅是对生成式AI产品和服务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对用户权益保护的一次积极探索。通过评估,我们期待看到生成式AI产品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权益方面的进步,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服务。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要遵循客观中立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此,我们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各项要求得到切实履行。同时,我们还要关注评估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生成式AI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中国信通院启动生成式AI产品和服务个人信息和用户权益保护首轮评估,揭开了生成式AI产品用户权益保护的新篇章。这一活动不仅有助于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也为生成式AI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引导。我们期待着在这一新的篇章中,看到生成式AI技术为用户带来更多便利和价值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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